假结婚可买房? 中介开出“假结婚”价目表

时间:2017/4/1 浏览量: 1154

昨天,一则《上海中介小伙为卖房,已和客户结了4次婚 包括70岁老太太》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据央视财经频道报道,上海某地产中介小王,现年30多岁,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小王说他为了帮客户买房,已经结了四次婚,其中岁数最大的女客户已经70多岁。结婚之前双方都要签订合同,合同中写得很清楚,自己所占的房产份额非常少。办完离婚手续,一拍两散,小王净身出户,房子产权全部归女方所有。这一结一离,小王能得到6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报酬。

记者调查发现,这与上海越来越紧的限购政策有关。2016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楼市新政“沪九条”。记者从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节目组了解到,这条新闻其实是去年在上海拍摄的,前晚在财经频道播出。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联系了“链家”等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听到记者没有交满5年社保、户口不在上海而想购房的条件时,均表示无法购买上海的房产。但他们表示,可以找一个没有房产、上海户口的人结婚。作为中介,为了避免“假结婚”可能引发的诸多风险和麻烦,他们的工作人员不提供“假结婚”的服务,结婚的对象只能由购房者自己寻找。

记者在网上联系到一名房产中介,对方称可以帮购房者介绍“假结婚”对象,“上海地产现在的行情比较好,你是男性,结婚对女方影响比较大,所以结一次婚需10万元费用,如果购房者是女性,就要便宜一些,七八万左右。”“在结婚之前,我们会安排双方进行婚前协议的公证,保证你购买房产的安全,房产过户后,你们再离婚,大家都按协议走。”该房产经纪人说。“电话里说不清楚,我们最好当面谈,你买到了房子,我也增加了收入,如果可以就签字按手印,没有后顾之忧。”

“这种公证,属于婚前协议,在法律上,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婚前约定好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属,法律上就会支持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韩放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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