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提取国管公积金 不用提交纸质材料啦!

时间:2017/7/9 浏览量: 1272

公积金提取越来越方便了!

最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职工购买北京地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部实现“零材料”办理。

也就是说,以前需要提交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那些纸质材料,以后都不用提交啦!

【京房字】了解到,此次国管公积金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率先简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将下发相关通知,市属公积金也将简化提取。

国管公积金此次简化提取的政策从本月1日起实施,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简化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职工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并提供购房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信息。

全款购买的,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买的,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公积金提取和纸质材料说拜拜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至此,职工购买北京地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部实现“零材料”办理。

第二项新政是取消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限制。

据了解,按过去的规定,职工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上登记在前的购房人(或产权人,下同)先行办理提取手续,确定本人提取限额,以保证同一套房所有购房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但这一规定给排序靠后特别是夫妻双方跨中心缴存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

为解决这一问题,同时确保合规提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制,取消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限制。职工对提取限额作出承诺并同意备查的,可以不再按照购房人顺序办理提取手续,夫妻双方可在购房总价款范围内自行确定提取限额。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将定期核对职工提取信息,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终止其提取行为,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如果您是【京房字】的老粉丝,会觉得这项新政有点儿“面熟”。

没错,其实在今年3月底【京房字】就曾推送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已经提出将来购房提取公积金,拟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

而此次国管公积金简化提取,就是按照这一意见的原则施行的。

国管公积金已经简化了,市属公积金还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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